一、迷思一:年輕人不需要危疾保險?

許多年輕人認為自己身體健康,罹患嚴重疾病的風險極低,因此將視為一項不必要的開支。然而,這是一個需要被正視的迷思。根據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的數據,癌症並非長者的專利。以2021年為例,在15至44歲的年齡組別中,癌症新症個案超過2,800宗,其中乳癌、甲狀腺癌及大腸癌等均為該年齡層常見的癌症。此外,香港心臟專科學院的資料亦顯示,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疾病有年輕化的趨勢,與不良生活習慣、工作壓力息息相關。這些數據清晰地告訴我們,危疾風險並不會因為年輕而消失。

及早規劃,對年輕人而言具有顯著的雙重優勢。首先,是保費上的巨大優勢。保險公司的保費計算基礎之一是被保人的年齡與健康狀況。年輕人身體機能良好,通常沒有既存病症,被保險公司評定為「標準體」的機會極高,因此可以享有市場上最低的保費率。越早投保,鎖定的低保費年期就越長,長期下來能節省可觀的保費支出。其次,是保障全面性的優勢。年輕時投保,通過核保的機會高,可以為自己爭取到最廣泛、最不受限制的保障範圍。若等到中年後,身體可能已出現一些亞健康狀況,屆時投保不僅保費高昂,甚至可能面臨加費、部分責任免除(即某些疾病不保),或最壞的情況是被拒保,徹底失去獲得保障的資格。因此,將危疾保險視為一項重要的「健康資產」進行早期配置,是年輕人負責任的財務規劃體現。

二、迷思二:危疾保險理賠很困難?

「保險買時容易賠時難」是坊間常見的誤解,這也讓不少人對危疾保險的理賠卻步。事實上,只要清楚理解流程並做好準備,理賠過程可以相當順暢。典型的危疾理賠流程如下:當被保人確診保單條款中定義的嚴重疾病後,應盡快通知保險公司或您的保險顧問。接著,需要填寫理賠申請表格,並備齊所有必要的醫療證明文件,遞交至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理賠部門會審核文件,確認疾病是否符合保單定義及是否在保障期內。若一切無誤,賠償金通常會在數週內發放。

要避免理賠爭議,關鍵在於「事前了解」與「事後準備」。投保時,務必仔細閱讀保單條款,特別是「保障疾病定義」部分。例如,不同公司對「冠狀動脈搭橋手術」的定義可能略有不同,有的要求必須進行開胸手術,有的則涵蓋微創導管手術。清楚了解保障範圍,才能避免「以為有賠,但實際不符合定義」的期望落差。此外,誠實披露健康狀況是投保的鐵律。任何在投保時隱瞞的病史,都可能成為日後理賠被拒的合法理由。

在整個理賠環節中,準備充分的醫療證明是至關重要的一步。這些文件是保險公司作出賠償決定的核心依據。一般需要準備的文件包括:

  • 由註冊醫生簽發的詳細診斷證明書,明確寫明疾病名稱、確診日期及相關檢查結果(如病理報告、影像報告等)。
  • 相關的住院記錄、手術報告或治療記錄。
  • 身份證明文件及保單副本。
  • 保險公司要求的其他特定表格。

建議在就醫時就告知醫生需要為保險理賠準備文件,確保文件內容詳實、用詞準確,能對應保單的疾病定義。一份完整、權威的醫療證明,能大幅縮短理賠審核時間,讓危疾保障在您最需要的時候迅速發揮作用。

三、迷思三:危疾保險保障範圍都一樣?

這是一個極其危險的誤解。市面上的危疾保險產品琳瑯滿目,其保障範圍存在顯著差異,直接影響到保障的實用性與全面性。如果未經比較就隨意購買,可能導致在關鍵時刻才發現需要的保障並未包含在內。

不同保險公司的危疾保單,其差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保障疾病的數量和定義。早期的產品可能只保障30-40種嚴重疾病,而現在市場主流產品通常保障50種以上,甚至超過100種。但數量並非唯一指標,更關鍵的是對核心疾病的定義寬鬆度。例如,對於「中風」後遺症的定義,有的公司要求神經功能缺損症狀持續至少24小時,並有影像學證據;而有的公司可能要求更長的觀察期或更嚴格的機能喪失標準。其次是對疾病的分級賠償。先進的危疾保障計劃會將疾病分為「早期危疾」(或稱「輕症」)、「中期危疾」和「嚴重危疾」,並按不同比例(如早期賠付20%-30%保額)進行賠償。這意味著在疾病初期就能獲得一筆資金進行早期治療,而不必等到病情惡化至最嚴重階段。然而,並非所有產品都提供這種分級保障。

如何選擇保障範圍更廣泛的保單呢?消費者可以遵循以下步驟:

  1. 比較核心疾病定義:重點關注癌症、心臟病、中風這三大最常見危疾的定義,選擇定義較為寬鬆、與現代醫療技術接軌(如涵蓋微創手術)的產品。
  2. 檢視是否包含早期賠償:優先選擇提供早期、中期危疾賠償的產品,這能大幅提升保障的實用性。
  3. 留意附加保障:查看產品是否包含兒童疾病、先天性疾病、多次賠償(見下節)等附加選項,這些都能讓保障網更緊密。
  4. 尋求專業意見:諮詢獨立理財顧問或仔細比較不同保險公司的計劃書,利用對比表格來清晰識別差異。

一份優質的危疾保險,應能與時俱進,提供符合現代醫療需求的廣泛保障。

四、迷思四:危疾保險只賠一次?

傳統的危疾保險確實多為「單次賠償」設計,即賠付一次嚴重疾病後,合同便終止。這使得康復者難以再次獲得保障,而他們其實面臨著復發或罹患其他疾病的風險。為了應對這一保障缺口,「多重賠償危疾保險」已成為市場上的重要發展趨勢。

多重賠償危疾保險,顧名思義,允許被保人在保單有效期內獲得超過一次的危疾賠償。其設計通常分為以下幾種模式:一是按疾病組別賠償,將保障的疾病分為若干組別(如癌症、心臟相關疾病、神經系統疾病等),每組疾病可賠償一次,各組之間互不影響。二是設定賠償間隔期,在首次賠償後,只要度過指定的等待期(例如1年或3年),再次罹患不同的嚴重疾病(甚至包括癌症復發、轉移或新發),便可獲得第二次、第三次賠償,直至總賠償次數或總保額上限。

這種設計的優勢非常明顯。它提供了更持久、更安心的危疾保障。隨著醫療進步,許多危疾的存活率不斷提高,患者康復後可能還有數十年的人生。多重賠償設計確保他們在戰勝一次病魔後,不會陷入「保障真空」的困境。它尤其適用於以下情境:有家族癌症病史的人士,擔心癌症復發或二次原發癌的風險;或是希望為自己構建一個「終身防護網」的投保人,認為單次賠償不足以應對長壽可能帶來的多重健康挑戰。

當然,多重賠償產品的保費通常高於單次賠償產品。消費者在選擇時,應根據自身預算、家族病史及對長期保障的需求進行权衡。無論如何,了解「危疾保險只賠一次」已是過時的觀念,有助於我們在規劃危疾保險時,做出更符合現代醫療現實的選擇。

五、迷思五:已經有醫療保險,不需要危疾保險?

這是關於危疾保障最常見的混淆之一。許多人認為,公司或自己購買的醫療保險已經足夠,無需再額外配置危疾保險。實際上,醫療保險和危疾保險是功能互補、無法相互替代的兩種重要保障工具。

醫療保險(通常指住院醫療險)的核心功能是「實報實銷」,賠付的是住院、手術、診療等實際產生的醫療費用。它有賠付上限(如每年限額),且需要提供單據進行報銷。它的目標是讓患者能夠在優質的醫療環境中接受治療,而不必為巨額的醫療帳單發愁。然而,一場嚴重疾病帶來的經濟衝擊,遠不止於醫院的直接開銷。

危疾保險的運作原理是「定額賠付」。當被保人確診合同定義的嚴重疾病時,保險公司會一次性支付一筆事先約定的保額(例如100萬港元)。這筆錢的用途沒有任何限制。這正是危疾保險的獨特與核心價值:提供額外資金應對因重病中斷收入而產生的龐大生活開支。這些開支可能包括:

  • 收入損失補償:患病期間無法工作,家庭失去主要經濟來源,這筆賠償金可以替代收入,支付房租、房貸、子女教育費、父母贍養費等固定開支。
  • 康復及療養費用:手術後的營養補充、中醫調理、物理治療、聘請看護等,這些可能不在醫療保險的報銷範圍內。
  • 非醫療生活調整:因應病情需要改裝家居(如安裝扶手、購置輪椅)、購買輔助器材,甚至到環境更佳的地方休養。
  • 償還債務:直接用以清償部分貸款,減輕家庭財務壓力。

可以說,醫療保險是用來「救醫院」,確保病治得好;而危疾保險是用來「救家庭」,確保患病期間生活還能過得去,患者可以安心休養,不必為生計焦慮。因此,一個完整的健康保障組合,應該同時包含醫療保險和危疾保險。醫療保險解決治療費用的問題,而危疾保險則為家庭經濟生命線提供保障,兩者相輔相成,共同構築起抵禦重病風險的堅固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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