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參與僱傭活動之雇主若已投保勞工保險,當其因傷病無法進行工作並處於醫療康復階段時,若其收入或營運所得確實受到減少或損失,則有資格申請傷病補償。根據勞工保險相關條文,即第33及第34條之規定,凡被保險人因傷病治療而無法工作,進而無法獲得原有薪資時,均有權申請傷病補償。日期為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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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保險申請須知
住院索賠事項:
需提交註冊醫師開具之診斷證明書正本、銀行存摺封面之影印本以及個人印章
(有關妊娠相關疾病、自然分娩、自願性剖腹生產及於加入保險未滿三十日內之既存疾病,將不納入理賠範疇)
意外傷害醫療索賠:
須提交註冊醫師開具且日期與收據相符之診斷證明書正本、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或經官方認證之影印本)、銀行存摺封面之影印本以及個人印章...
(個人衛生用品、輔助器材、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醫療行為及非因意外傷害而就診之情況,將不納入理賠範疇)
死亡索賠:
更多細節項目...
至於年滿65歲以上的僱員能否納入勞動保險體系,需根據其是否已領取勞動保險的老年福利以及過去是否有參加勞動保險的記錄來判斷。勞保局進一步釐清,若僱員年滿65歲以上,過去曾有參加勞動保險的記錄,且尚未領取勞動保險的老年福利,當其再次受僱從事工作時,仍可繼續參加勞動保險。然而,若僱員已領取勞動保險的老年福利,或在65歲前並無參加勞動保險的記錄,當其再次受僱從事工作時,根據規定將不得參加勞動保險。保險 insurance
若被保險人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實施之前遭遇職業傷害事故,並已根據勞保相關法規申請傷病補償,則對於該事故後續提出的傷病補償申請,仍須遵循勞保條例之規定處理。有關勞保職業傷害補償金或職業病補償金,均依照被保險人平均每月投保薪資的70%進行發放。若經過一年仍未康復,則補償金額將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一半,但此項減額僅適用於一年內。日期為2022年5月9日。
勞工保險的增保能否追溯呢? 不可以! 不論是勞保增保或是退保,都不能藉由補繳保險費用的方式來進行追溯。不過,有個特例就是「員工在節假日正式入職」,在此情況下,雇主可以在節假日後的首個工作日,進行員工增退保的追溯申報!日期為2024年2月1日。insurance 保險
當員工在工作執行中遭受傷害,若該傷害是在執行工作任務時因意外所致,則歸類於職業傷害範疇。無論是在上下班的路途中,或是因公外出時遭遇事故,進而導致的傷害,甚至於參加由雇主安排的進修課程、技能測試或勞動者康樂活動等過程中所發生的意外,均可被視為職業傷害。日期為2024年9月11日。受傷 勞保
欲查詢雇主單位尚未繳交的保險費用,請先連接至勞保局之全球資訊網路首頁,在「網路申請服務」項目之下,點擊選取「保險費用/勞工退休金資料查詢及補發單據」,接著再點擊「勞工傷害保險費用查詢及補發單據」,輸入該單位之「保險識別號碼」以及「驗證碼」,隨後即可進行查詢作業。日期為2024年6月4日。
若被保險人因受傷或患病而需入院接受治療,並因此無法從事工作,進而未能獲取原本應有的薪資時,其可從無法工作的第四天起,申請普通傷病補助金。換言之,「處於住院治療狀態」、「無法從事工作」以及「未領取原有薪資」乃申請傷病補助的三個基本條件。日期為2024年1月26日。
若傷病給付申請書中未記載手機號碼,將採取何種途徑進行告知?答:針對勞保普通傷病給付之審核通過案件,自108年6月23日開始,已改用簡訊方式替代書面郵寄核定通知。若申請人於所提交的申請書內填寫了行動電話號碼,並勾選同意以簡訊方式接收普通傷病給付通知,則本局將於傷病給付審核通過之翌日,以簡訊形式進行告知。
申請服務
請前往勞保局或本局轄下各辦事處領取門診單據或住院申請表格之空白版本,填寫完畢後需由參保單位加蓋公章以作證實。
請攜帶已完成填寫的醫療申請單據、全民健康保險卡以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可有效證明個人身份之文件。
隨後,請前往全民健康保險指定之醫院或註冊診所進行門診或住院醫療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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