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與警方投訴警察課代表昨舉行聯席會議,跟進佔領行動及去年旺角暴亂的投訴個案調查工作。警方指旺角暴亂共有三十四宗投訴,當中廿九宗為需匯報個案;而監警會則通過當中的十六宗報告,其中十三宗為無法追查、三宗為撤回投訴;至於餘下十三宗個案中,十宗正在審查,另各有一宗正全麵調查、正在審核及等待警方提交報告。有監警會委員指「無法追查」個案比例過多,批評有人浪費警力及監警會資源。
至於為何旺角暴亂發生逾一年,警方仍未完成所有投訴個案,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張建光回應指,投訴警察課因需時看畢內部所有攝錄機及附近商店的閉路電視片段,翻查紀錄時更需預約監警會成員陪同,直言「一年時間已經好快咁去做。」監警會副秘書長(行動)梅達明則批評,不少投訴個案最終為無法追查,斥個案拖延對被投訴警員不公;又批評有投訴人浪費資源,冀警方研究如何加快程序。
違泊執法不公投訴增
監警會主席郭琳廣則在會上提及,近月收到關於違例泊車及執法不公的投訴增加,冀警方關注事件。助理處長(服務質素監察部)郭蔭庶承認警方在違泊事宜上有選擇性執法,但解釋並非針對性,隻以高姿態懲戒部分違例者,使其他人擔憂被罰,以達致教育市民作用。另外,投訴警察課在今年首兩月共接獲二百六十九宗投訴,較去年同期上升四成七,但大多投訴為輕微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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